例一:(03上海,原稿)洋務運動推動了我國的外語和科技教育。根據你的歷史知識,設想京師同文館早期招生時的情況,最有可能是
A.門庭若市 B.如同科舉 C.舞弊成風 D.寥寥無幾
解答時需把這個事件放到當時的社會環境中去想象:主流和大眾意識,傳統習慣,社會輿論,對外來文化的態度。如果缺乏歷史的立場和觀點,就很容易把當今中國的狀況混同于當時的情形。考慮課改情況及試題的位置與難度,改為:
(03上海,11)洋務運動推動了我國的外語和科技教育。然而,當初京師同文館增設天文算學館,報名入學者卻寥寥無幾,主要原因是
A.歐洲列強的干涉 B.頑固勢力的反對
C.洋務官員的無能 D.維新人士的抵制
把當時的情形告訴了考生,考查史觀的作用消逝了。
例二:(04上海,21)宋女士一生歷經世事滄桑。半個多世紀前,民族危亡存續之時,投身全民抗戰……
——引自汪道涵《致宋美齡女士親屬唁電》
這段話表明了對
A.國民黨政府片面抗戰的諒解 B.宋美齡反對日本侵略的贊揚
C.宋氏三姐妹畢生事業的賞識 D.蔣介石推行親美政策的肯定
這道題有利于幫助學生糾正已有的思維定式,端正史觀。
例三:(04上海,24)中日甲午戰爭時,慈禧太后命人向李鴻章問策,李怒曰:“總理度支(戶部),平時請款輒駁詰,臨事而問兵艦,兵艦果可恃乎?……政府疑我跋扈,臺諫參我貪婪,我再嘵嘵不已,今日尚有李鴻章乎?”
——轉引自陳旭麓《近代中國社會的新陳代謝》
在李鴻章看來,甲午戰爭失敗的原因在于
A.軍費不足、朝廷猜忌和同僚的傾軋
B.軍費不足、洋務派失誤和朝廷猜忌
C.同僚傾軋、朝廷猜忌和洋務派失誤
D.同僚傾軋、洋務派失誤和軍費不足
這道題原來的立意是考查與引導史觀,但實際上,只是史料本身有糾正這種偏頗的導向。由于提問和選項編制的問題,使試題在史觀的考查上明顯缺位。
選擇題之偏——史觀之得失(二)
聶幼犁教授《歷史教學(中學版)》09-3
有的試題主觀上似有在史觀層面創新、糾偏的立意,但實際上反而把課程中原來正確的東西搞偏了。
例:(06上海,6)盧梭在《愛彌兒》一書中寫道,婦女們應該在家中勞動,永遠不要到需要講話的公共集會上去……難道世界上還有比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條的母親更感人、更讓人尊敬的嗎?這表明盧梭反對婦女
A.擁有教育權 B.獲得勞動權 C.爭取人身自由權 D.享有政治參與權
(盧梭的主張及學術成就,重點介紹《愛彌兒》:以“論教育”為副標題,認為教育應按照兒童身心發展的自然本性與成熟規律進行)
1.盧梭沒講過這樣的話,也沒以此來反對婦女享有政治參與權。(列出書中對女子及其行為與教育的立場、態度和意見,并分析指出)這些是與他所倡導天賦人權聯在一起的,這是歷史的進步。
2.當時史學沒有必要或沒有理由對盧梭未提出婦女應當享有同男子一樣的政治權利表示遺憾。
(1)每一個時代都有其特定的歷史任務。當時主要是批判君主專制和天主教會
(2)婦女解放決不是發生于任何時間、任何地方的,其他啟蒙思想家的著作都鮮見討論。
(3)女權運動的初宗是倡導自然、法律和造物主對所有的人都應當公平,無分性別的精神。盧梭的觀點正是女權運動原初的思想基礎和理論依據。
一時非常進步的理論或觀點,后來變得落后,這不是先驅的不足,而是后人的使命。
“婦女享有政治參與權”與其說是一個現代法律概念,不如說是一個被不斷刷新的歷史概念。
對歷史人物及其行為或觀點的解釋或評價,必須將其放回到當時的歷史條件中去觀察、分析與比較,才能得出相對客觀公正的判斷,才有教育上的理性發展意義。
選擇題之偏——史觀之得失(三)
聶幼犁教授《歷史教學(中學版)》09-4
有一種不成文的“常態”思維模式或答題套路——大凡評價歷史上非無產階級、非革命人民,總要弄個“缺陷”、“局限”或“但是”之類為補充,殊不知人類文明的演變與進步有客觀存在的具體性、階段性、連續性。在特定階段,奴隸主貴族、封建地主、資產階級以及他們的領袖人物都曾經是非常革命的、杰出的、偉大的。未必越超前、越理想就越卓越,并非“前進”就一定比“停頓”或“倒退”更優秀。對歷史人物的評價能從客觀出發,應當從事實出發,從產生他們及其作為的歷史條件出發,將他們與他們的前人和同時代人相比較。
◎(05上海,24)1804年3月21日是法國人憂喜交加的日子:剛頒布的《拿破侖法典》規定了法國人享有的民事權利,但已婚婦女享有公民權。對這部法典比較確切的評價是
A.進步意義大于缺陷 B.歧視婦女一無可取
C.因有局限無法實行 D.長久實行沒有改變
選點是好的,材料是新的,設問的角度是新的——從婦女史或性別史的角度來評價“法典”。
試題給出的三個錯誤選項是清一色“絕對化”的說法,而正確選項的判斷則顯得較“辯證”“全面”,有明顯的前述思維模式或答題套路的特征。對多數考生而言,考查的并非是歷史評價意識或能力,而是語詞習慣的辨別水平。
學生用教科書對“法典”的介紹……(充分肯定——這與史學界的認識基本一致)試題要求學生看到其缺陷,而且它造成的影響還很大——使“法國人憂喜交加”。是全體法國人,不是部分法國人;是憂喜交加,不是喜中帶憂。====這夸大了、虛構了歷史事實,而且明顯不合邏輯。
公民權指依法享有的人身、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權利。它落實在憲法和其他基本法或具體法中。憲法規定的是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民法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規范的是公民的民事活動與權利。主要包括民事活動中的個人權利、親屬權利和財產權利等。“民法典”的范疇是民事活動與權利,而不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或政治等其他行為與權利。試題未明確“已婚婦女未享有”的“公民權”指公民的民事權利,而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或政治等其他法定權利,所以無法判斷。
如果試題所說的“已婚婦女未享有”的“公民權”指的是民事權利,那么,只要“《拿破侖法典》規定了法國人享有的民事權利”是真,后半句“已婚婦女未享有公民權”就是假。“法國人”應包括“已婚婦女”。
如果“公民權”指公民的基本權利或政治等其他權利,這也不是“民法典”的缺陷,因為這些權利根本不屬于民法的范疇。
即使它應該解決但沒有解決婦女的公民權問題,至多是少數女權主義或婦女運動的告知可能如此,不會出現“法國人憂喜交加”的情形。
婦女的解放受制于經濟的、民族的、文化的、宗教的、傳統的和現實的多種因素及其嬗變程度。各地區、各民族、各國,各時期情況不一,歷史問題需歷史評價,不能一概而論,更不能用后來的、甚至現在的標準去苛求古人。
另外:1807年后《法國民法典》才正式定名為《拿破侖法典》。“拿破侖”即“拿破侖一世”,是1804年4月稱帝以后的稱呼,此前稱“波拿巴”。
選擇題之偏——史觀之得失(四)
聶幼犁教授《歷史教學(中學版)》09-5
有的錯誤比較隱澀,難以發現、關注和糾正,對其教學的后效可能更深層,更易于“存活”和延續。
例:“我要對諸位說,你們都擁有相同的一件法寶,那就是自由權”。這是19世紀70年代一位日本思想家提出的制定憲法的理念。但1889年頒布的《大日本帝國憲法》根本沒有體現這一理念,該憲法仍規定
A.貴族院享有立法權 B.眾議院享有立法權
C.天皇享有立法權 D.內閣享有立法權
本來此題就是考查誰擁有立法權問題,屬記憶層次的。但經過一番新材料、新情景的包裝后,又用了“但……仍”句式后,改變了原來的考查目標增加了命題人的評價傾向和褒貶色彩,客觀上會造成以下兩種后果:憲法原本是可能按照自由民權的理念來制訂的,后來卻變了;把學生從課本學習中獲得的事情搞得不明不白了。
(介紹憲法的內容、制訂、影響)這部憲法將西方先進的法律制度與本國國情相結合,移植和嫁接成功的范例,從法律上鞏固了維新的成果,利于打破封建制度,創建近代法律體系,推進日本的近代化。
1.明治政權是通過武裝倒幕建立的,天皇是核心,倒幕派中有許多武士。新政權只會加強集權,不可能削弱天皇。
2.維新是以天皇為核心的自上而下的改革運動。不可能否定君主制傳統。
3.從內容上看,憲法中體現出了民權,這在長期以神道教為國教的日本,是進步的表現。
4.起初以法國的法律為范式,但遭到了普遍的抵觸和強烈的反對,后改為德國法律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