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方法是體罰,體罰是一種非常消極的方法。首先我們要明白體罰的消極作用,體罰首先會給孩子造成身體上的創(chuàng)傷,有些父母可能在一氣之下打孩子,或者將孩子關在一個沒有自己的地方,這種暴力的方法會給孩子帶來很深的創(chuàng)傷。
其次,我們也知道,體罰會給孩子帶來心理上的傷害,也許父母認為,體罰能夠幫助孩子改正錯誤,使孩子不再犯錯誤,這一做法無論成功與否,都帶有一定的暴力色彩,會使孩子脆弱的神經(jīng)受到驚嚇,這種過度的刺激可能會導致孩子在很長時間內(nèi)對父母懷有一種怨恨與憤怒之情。不管這種消極的影響會在孩子身上持續(xù)多久,我們都不應該采納,而且應該受到社會輿論的批評。
第二種方法是對孩子進行恐嚇,它的后果會在孩子的心靈留下痛苦、恐怖的刺激,或者是一種能夠引發(fā)其他痛苦和不愉快的感覺。一些家庭用人在看管孩子的時候,往往傾向于使用這種方法,這種方法在許多層面上反而會使孩子造成更加嚴重的傷害。
這些方法都是父母針對孩子的弱點,利用他們想象出來的恐怖事物恐嚇孩子,雖然不會對孩子的身體造成直接的傷害,但是這樣做會對孩子的大腦產(chǎn)生過度的刺激,而且這種恐嚇、刺激的印象在某個時刻會莫名其妙而突然地產(chǎn)生,更為嚴重的是,如果孩子對神經(jīng)產(chǎn)生極度的刺激,有時甚至能夠造成真正的精神錯亂,而且會在他們的心理產(chǎn)生不良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