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要善于用目標引導孩子好好發展,當孩子向著這個目標努力時,家長要對于孩子的每一點進步,加以贊賞,加以鼓勵和強化,進步可能是細微的,家長可以放大孩子的進步,讓孩子相信,我也是一個好孩子,而且讓孩子這種思想成為一種定勢,化成一股前進的力量。
人類只能為可達到的目標去奮斗,當目標不能實現時,就會失去自信從而失去動力。所以,賞識孩子不僅要發現孩子的優點和長處,幫助孩子設置恰當的奮斗目標,而且可以將這種目標分解成為小目標,以保持孩子的信心。
給孩子制定目標,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不用努力就能達到,會讓孩子無所事事,失去上進心,也不能太高,讓孩子做了努力還達不到目標,這會讓孩子失去信心,通過努力便可達到的目標才是最適合孩子發展的。
由此可見,父母對孩子的希望要符合孩子的實際能力,為了激勵孩子更好的學習,家長可以將目標細化,應該讓孩子覺得目標離他很近,并通過自己的努力將這些目標出色地完成。
家長在為孩子設立目標時,要讓目標有吸引力,能真正起到引人向上、不斷激勵的作用,要向讓孩子在自己的人生中獲得成功,就得給孩子制定一個奮斗目標,但是不是目標不切實際就好,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點,有別人無法模仿的一些優勢。作為父母,我們如果給孩子制定目標小些,近些,讓孩子從做一次作業,完成一次家務入手,這樣就可以讓孩子在不斷獲得小成就的同時,激發他們產生更大的成就和動力感。
父母在給孩子制定目標時,要注意目標的可行性,父母應該對孩子的能力和現實條件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和把握,切忌急于求成,如果父母對孩子的情況把握不準,最好和孩子商量再做決定。
給孩子設定一個目標是一個只要努力就一定能實現的目標,這樣可以增強孩子的自信心,然后再逐步引導孩子向更高的目標進軍,在目標設定是應該和孩子商議,這樣不僅能聽取孩子的意見,也能是孩子對目標有個積極性。
有的父母制定目標完全由自己想,不參考子女的意見,盡管孩子社會閱歷淺,孩子的意見不應正確,但是孩子的意見只能作為參考答案,不能一切都有家長說了算。如果子女的成績處于下等,可要求孩子努力爭取中等成績,等孩子的成績達到中下等,給予孩子表揚和鼓勵,再要求孩子向中等奮斗,達到了中等再爭取中上等。這樣孩子既有成功的快感,又有進一步的希望和壓力,持續下去,就會讓孩子越來越有信心。我們要學會讓目標在孩子心中扎根,在孩子小目標達成后再給予孩子非物質的獎勵,讓孩子選擇一件自己喜歡做的事情給孩子一些鼓勵,這樣是比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