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有時候孩子和父母相處得很融洽,有時候關系也搞得挺僵的,如果解釋這種現象呢?
我個人認為,能不能和孩子和諧相處,完全取決于孩子,假如孩子破壞了規矩,不停管教,不停地跟兄弟姐妹吵架,或者說話不算數,那就得管教他,家長不能聽之任之。
有些家長認為,能否和孩子相安無事,全在孩子一方。家長普通認為,他們常常相信自己在正確地教育自己的孩子,所以,在教育中出現問題時,責任當然在孩子本人。假如孩子不聽話,不服從,或者不整潔,這些都只能是孩子自己的過失,跟父母無關。平時,在孩子不遵守規則、撒謊等行為的時候,我們當然要教育好孩子,,讓孩子改變自己的行為。孩子必須知道,這種行為時不能容忍的,當然我們要盡量說服孩子改變是不容易的事情,可以好言相勸,在不得已的時候,不要去責罵和懲罰孩子。
家長要學會反思,反思這種行為是很重要的,許多父母或者父親在和孩子有沖突的時候,到處去找原因,想到了各種各樣的可能性,但唯獨沒有想到他們自己也有可能對此負有責任。過錯當然是在孩子身上。
我們在什么情況下必須嚴厲懲罰自己的孩子呢?拋棄孩子,總讓孩子有一種負罪感,毆打孩子,拒絕回答孩子的問題,拿孩子出氣,侮辱孩子,嘲弄孩子,厭惡地對待孩子,在孩子身上找錯,不試圖理解孩子。這些東西,認真揣摩,都有利于我們去好好地教育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