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啟發法,就是以學生的經驗為基礎,由教師提出問題,使他們運用思想去解決、分析、批評、判斷和歸納,因而可以「觸類旁通」「舉一反三」,使經驗逐漸擴張,思想更為靈活。 1.明了 由教師提供教材,使學生明確地把握其所學習的內容。 2.聯合 而教師喚起學生相關的舊經驗,使新教材和舊經驗發生聯合,以便作為學習新教材的類化基礎。 3.系統 使學生了解新教材與經驗間的關系,并能獲得一原則或概念。 4.方法 使獲得的經驗知識,經由思索實踐而應用。 1.預備(Preparation) 用問答談話的方式,喚起學生舊經驗,來為學習新教材作準備。用現在的名詞來說,就是「引起動機」和「決定目的」。 2.提示(Presentation) 由教師把預先準備好的教材或事物,講給學生聽或給學生觀察,并不由學生自己去搜集資料。 5.應用(Application) 使學生應用所得的概念知識于實際生和與問題當中,一方面熟練所習,另一方面驗證知識是否正確。 1.教學步驟清楚分明,便于按部就班,循序進行教學。 4.經過歸納演繹的過程,學生易于了解較復雜的一個知識或原理原則。 5.利用歸納演繹方式來學習知識,學生易于了解,時間上比較經濟,不必學生費許多心思去摸索。 缺點: 1.以教師為中心,學生仍處于被動地位,無法養成自動自發的精神。 3.只適用于較復雜的原則的教學,并不適于淺易知識的說明。 4.教學步驟固定,缺乏彈性。 5.只注重「教師如何教學」方式,卻忽略「如何指導學生學習」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