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和孩子相處時,有時候對孩子的挖苦、說教、警告、謾罵、威脅的詞語已經植入我們的語言當中,一些家長盡管受過高等教育,但是他們仍然在用孩子不喜歡的方式和孩子在交流。
有時候我們在小組討論中,我們總會疑問:我們為什么要懲罰孩子。很多家長告訴我,如果不懲罰孩子,他們就會逃避管教;有時候,我很生氣,也沒有其他辦法;如果不懲罰,孩子怎么就知道自己錯了呢;我懲罰孩子,是因為那是能唯一管教孩子的方法。
要知道,懲罰并不起作用。孩子的經歷分散到了如何去對付家長的懲罰了,錯失了對自己不當行為的反悔以及思考修正錯誤的機會。我們在懲罰孩子,實際上剝奪了他從內心深處對自己的錯誤行為的反省過程,這個過程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是很重要的。
代替懲罰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 請孩子幫忙
2. 明確表達強烈不同意的立場(但不攻擊孩子的人格)
3. 標明你的期望
4. 提供選擇
5. 告訴孩子怎么去彌補自己的失誤
6. 采取行動
7. 讓孩子體驗錯誤行為的自然后果。
代替懲罰最好的方法是賞識教育,多看到孩子的優點,當孩子出現錯誤時,多和孩子靜下心來溝通,讓孩子明白自己做法的不妥,從內心真正接受和改變自己。